5月11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红色乡村评价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该标准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主导制定,为我国首个红色乡村评价市级地方标准,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红色乡村评定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指导。
《红色乡村评价规范》明确了红色乡村“组织机制、红色资源、管理运营、争先创优”等评价总体要求,规范了“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红色元素发现、红色资源整理、红色文化研究、红色文化宣传、红色文物保护、红色精神传承、运营保障、乡村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具体评价标准,不仅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动红色旅游业发展,增加广大农民群众的收入,还将为改善农村面貌和提高农民素质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