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丽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了工作总体目标和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等五方面具体工作。这标志着,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迎来了发展新机遇。
《意见》指出,到2025年,健康丽水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区域健康发展整体水平大幅提高,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公立医院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明显增强,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愈加稳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丽水模式基本形成。
在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意见》包括积极推进“山海提升”工程,支持浙江省、丽水市级医院与丽水县级医院建立“一院一案”精准帮扶机制,加快补齐山区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短板,全面实施县级强院计划,构建起15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片区医疗中心+智慧流动医院+综合应急联动急救的医疗服务丽水模式等内容。
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意见》包括支持长三角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市级三甲医院在革命老区开办分院;依托丽水现有医疗资源,引入国家级或省级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发挥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和指导丽水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浙西南区域医疗高地;支持丽水市、县医院上等级等内容。
在健全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强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卫生应急指挥和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打造省市互联、机构互通、数据共享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卫生应急指挥平台,探索智能化执法监督平台的丽水模式。
据了解,我市“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20亿元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包括完善市级医疗机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共卫生中心设置并规范化运行,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采供血体系,推进县级采供血机构建设等内容。
在加快老龄康养融合发展方面,《意见》包括鼓励丽水市深入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申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努力探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丽水实践,打响“长寿之乡”品牌等内容。
在加强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推动丽水市加大定向委培力度,将委培生、规培生就业履约情况纳入浙江全省医疗卫生人才个人诚信记录。支持丽水市建设省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等。
此外,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医疗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招录、培养使用、学科建设、科研立项、学术交流等给予政策支持,落实人才配套政策,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接近浙江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丽水市卫生高层次人才倍增计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新增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5-10名,学科骨干人才30-50名,丽水市本级引进培养博士研究生6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