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委改革办了解到,日前,我市启动制订《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目前已完成第1部分《总则》,这是全国首个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 第1部分《总则》规定了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的基本要求、工作基础、咨询服务、网上服务、现场服务、监督与评价等内容。适用于丽水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群团组织机关等内部办事,事业单位办事参照执行。 据介绍,编制这一丽水地方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管理领域延伸,使部门间工作运行更加顺畅、办事流程更加简洁,对推进全省全面规范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机关效能最强省建设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据了解,《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着眼于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进一步推进机关内部标准化制订工作,争取将市级地方标准升级为省级标准。目前,第1部分《总则》已对外公布;第2部分《办事指南编写规则》已完成专家评审,将于近期公示;第3部分制订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发布,建立机关内部办事流程标准体系。 (来源:处州晚报 作者:黄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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