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昨天才提交的仲裁申请,今天就调解好了。”朱某因受工伤,曾多次找企业协商,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为此,朱某向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工作人员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仅仅一天后案件即成功调解。 近年来,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创新“调裁”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有效地将大量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劳动纠纷“马上调”。对于一些诉求单一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受理当日即及时组织劳资双方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劳动纠纷化解中的前端作用,真正做到让劳动者“最多跑一次”就能化解纠纷。 劳动仲裁“助力调”。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劳动纠纷案件,及时组织仲裁员、专职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充分发挥仲裁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调解员的丰富调解工作经验,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让劳动者“最多跑一地”就能化解纠纷。 监察仲裁“合力调”。针对工资类劳动争议案件,推行“监察+仲裁”的联合调解模式。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充分发挥较高的法律素养优势,化解纠纷焦点;监察员则使用行政执法权的威慑作用,指出可能带来的不利行政后果。通过协同配合,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突出“合力调”的优势,使更多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及时化解。 县镇企三级“联动调”。目前,缙云县已经建立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节点,向各企业、行业辐射的多层次劳动纠纷调解网络,有效地促进了劳动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同时,建立仲裁员分片负责制度,由每位仲裁员负责联系3-4个乡镇(街道),积极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精准高效指导服务。针对群体性或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县镇企三级联动调解,充分发挥各方在调解过程中的优势,及时化解纠纷,做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县”,有力地维护了缙云县的社会稳定。 2020年,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立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7件,办结317件,结案率100%,调解率95.7%。自整体进驻矛调中心以来,更进一步借助矛调中心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运行优势,全面开启了缙云县“调裁”一体、“极速”化解的劳动纠纷调处新模式。 来源:缙云报 作者 陆德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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