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 新媒体作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县市区域报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评选由省记协主办、省新媒体专业委员会承办。为确保评选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1月修订),现将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浙江新媒体作品奖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检阅我省媒体在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运用新媒体技术和应用创新新闻报道工作的年度业绩,展示新媒体“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新媒体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着力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推进浙江新媒体更好地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铸魂塑形赋能,为浙江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浙江新媒体作品奖评选活动立足于深入推动我省媒体深度融合、转型发展,倡导各媒体发挥各自媒体原有优势,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形式、新应用开展新闻实践,融合多媒体手段对新闻、事件、热点、活动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报道、呈现和传播。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本省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驻浙机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中有上述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个人获奖资格。 三、评选项目及要求 1、文字消息:新媒体首发,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正文内容按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等内容(下同)。 2、新闻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不包括杂文。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作品要求体现传播环境和媒体特征。字数不超过2000字。 3、网络新闻专题: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含网络新闻访谈。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布局合理,设计新颖美观,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有机统一。移动端专题也可参评。 4、页(界)面设计:新闻网站、新闻频道或新闻专题首页,移动端新闻作品界面。要求主题鲜明,体现新闻性、艺术性与网络特点有机统一,运用多种手段表达、展示新闻主题和内容,较好体现页(界)面功能。 5、短视频现场新闻:移动端首发直击新闻现场的视频新闻。要求时效性强,现场感强,信息量大,传播效果好。时长不超过3分钟。 6、短视频专题报道:移动端首发对新闻事件或人物较深入的视频专题报道,含微纪录片。要求新闻价值大,内容有深度,呈现方式新,社会反响好。时长不超过8分钟。 7、移动直播:移动端首发对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新闻直播。要求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息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策划周密,信息全面准确;音质画面清晰,报道重大突发事件可适当放宽;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充分体现移动端直播特征。时长不超过180分钟。 对同一新闻事件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和主体部分应在上一年度完成。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直播作品。 8、数据新闻:基于数据的抓取、挖掘、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呈现的新闻报道。数据新闻作品要求紧扣新闻事件、热点话题、政策解读等题材,以服务公众利益为目的,以公开数据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精准梳理,挖掘数据背后的新闻故事,并以形象生动的可视化方式进行呈现。 9、创意互动:移动端首发并与用户形成完整交互传播链条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应用互动新技术、交互性强;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高度统一。时长不超过30分钟。 10、融合创新:移动端首发结合运用多媒体技术生产的新闻作品。要求在内容表达、报道形式、技术应用、传播渠道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四、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申报 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必须据实申报。超出名额上限的,按“集体”申报。按“集体”申报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并按贡献度由大至小排序,名额上限为规定的作者(主创人员)数量上限的2倍以内。各项目作者(主创人员)署名上限详见附件3: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署名规范简表。 (一)作者的申报 1、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为准。 2、刊播时署名为笔名的,申报时可在刊播名后加括号填报本名。 3、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二)主创人员的申报 1、必须是对作品的策划、采访等有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申报时必须按贡献度从大到小排序。 2、除文字类作品外,申报主创人员可包括如下人员: (1)视频作品包括摄像和制作等人员。 (2)网络作品和新媒体奖项参评作品包括技术等人员。 (三)编辑的申报 (1)编辑原则上不得空缺。 (2)申报时必须按照对作品的贡献度排序。 (3)不超过3名,超过3名的按“集体”申报。 (4)编辑可同作者(主创人员)重复。 五、推荐和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会员单位(含省级新媒体所属单位、省级专业报、市级新闻单位、县级融媒体中心等)是新媒体作品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级专业报工委、县市区域报工委、政务融媒体工委等是新媒体作品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和报送程序 各推荐单位须按照《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1月修订)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参评作品的民主推荐、审核、公示。推荐的参评作品要填写作品推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推荐作品须由相应报送单位统一报送参评。各报送单位须按照《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1月修订)规定程序对推荐作品进行初评和审核,并严格按规定名额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须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报送要求报送省记协评奖办公室。 (三)报送数额分配 1、浙江日报报业集团35件。集团所属浙江法制报、浙江老年报、美术报、江南游报等专业报新媒体作品归口省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报送(数额不含在35件内); 2、浙江广播电视集团35件。集团所属交通旅游导报、浙江广播电视周报等专业报新媒体作品,归口省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报送(数额不含在35件内); 3、杭州、宁波市记协各25件;温州市记协20件;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各市记协各15件; 4、省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15件; 5、县市区域报工委90件; 6、政务融媒体工委15件; 7、学习强国浙江平台5件; 8、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驻浙机构等各3件。 六、报送材料 各推荐、报送单位须按规定分别报送纸质参评材料,并通过省记协新闻评奖系统报送电子参评材料。 (一)线下报送 1、各报送单位须向浙江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提供的纸质填报材料共3份,包括: (1)诚信参评承诺书1份; (2)关于推荐单位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的说明1份,内容要求列举参评作品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参评作品作者、编辑或主创人员最近3年内有无新闻从业不良记录等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报送目录》1份(见附件1),报送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分配数额,如超额,评选办公室将按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3、每件参评作品须填报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各推荐、报送单位须明确填写推荐、报送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一式两份。 4、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打印。 5、所有报送材料请整理一份电子文档,存入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记协。电子文档具体要求是: (1)《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报送目录》WORD版,文件名格式为:报送单位-新媒体作品报送目录。 (2)作品推荐表WORD版(不带公章)、PDF版(带公章) (3)参评作品文字稿、音视频相应网页、终端截图等。新媒体作品以音视频为主呈现的,须参照广播电视作品奖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储。 (4)参评作品的二维码图片。 (5)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评选项目-作品主标题;文件夹内含作品推荐表WORD版、PDF版,二维码图片,完整作品内容材料等。 (6)《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报送目录》WORD版另请单发邮箱:zjjx1949@163.com (二)网上报送 1、《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报送目录》WORD版,文件名格式为:报送单位-新媒体作品报送目录。 2、作品推荐表WORD版(不带公章)、PDF版(带公章) 3、参评作品文字稿、音视频文档或相应网页、终端截图等。新媒体作品以音视频为主呈现的,须参照广播电视作品奖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储。 以上材料统一由报送单位报送员通过省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上传,并添加作品网址链接或二维码。电子报送具体事项参照《关于浙江新闻奖电子报送事项的通知》。 (三)截止时间 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线下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省记协新闻评奖系统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24时;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址 1、实物材料寄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社D楼省记协评奖办公室(封面请注明“新媒体作品参评材料”)。 2、电子报送:由各报送单位报送员在浙江记协网(http://www.zja.org.cn)首页登录“浙江记协新闻评奖系统”进行报送,评奖系统咨询电话:(0571)85107787。 七、评选程序和评选机构 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实行初评、复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 初评由各报送单位组织。复评和定评工作,在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由省记协及新媒体专委会聘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为适应新媒体特点,使评审更加公正、高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各评委)。 八、处罚办法 诚信参评。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首发时不一致;作品推荐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销该作品参评资格。该作品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同一项目的评选;涉假、造假作品的作者、编辑三年内禁止参加省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对违规参评并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公开发布公告,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等。被撤销浙江新闻奖获奖资格的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三年内不得参与浙江新闻奖评选。 请各参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及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联系人:张晓芽 0571-85312278 刘元斌 0571-85310149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报送目录 2、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作品推荐表 3、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媒体作品奖作者(主创人员)署名规范简表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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