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 报纸副刊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各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 由省记协主办、省记协报纸副刊工作委员会协办的浙江新闻奖2021年度报纸副刊作品评选,将于4月举行。依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1月修订),现将2021年度报纸副刊作品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参评、报送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初评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评选,以推动我省报纸副刊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参评资格 凡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原创并在2021年度内首次刊发的杂文、文艺评论、特写、报告文学等报纸副刊作品,均可参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社会效果好。 2、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3、选题新颖,内容深刻,结构严谨,格调高雅,文笔生动,特色鲜明。 4、杂文与文艺评论要有针对性和说服力;特写与报告文学既要体现新闻价值,又要显现文学价值。 5、字数要求:报告文学要求8000字以内;特写要求3000字以内;文艺评论、杂文要求2000字以内。 6、申报作者以刊载时的署名和顺序为准,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为“集体”的,需附全部作者名单。每件作品另申报1至3名责任编辑。 7、未经发表的作品、图书杂志、网络上发表的作品不在评选范围。 三、报送数额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包括子报子刊)5件;杭州记协、宁波记协、温州记协各3件;绍兴记协、嘉兴记协、湖州记协、金华记协、衢州记协、台州记协、舟山记协、丽水记协各2件;省级专业报各1件。有关单位在组织初评后,按分配数额推荐作品参加复评。 四、报送须知 1、各推荐单位须按照《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参评作品的民主推荐、审核、公示。推荐的参评作品要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各初评单位推荐作品时,需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推荐作品目录》电子版(word文档,不带公章)发邮箱810039662@qq.com。 2、参评作品必须送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25套,并附一份发表该文的原样报,没有样报不予评选。每套作品前须附《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 3、纸质材料打印均用A4纸。剪报复印件、样报须折叠成A4纸大小进行装订。 3、同一作者的同一篇文章若被不同单位分别报送,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4、各报送单位须同时通过“浙江新闻奖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电子报送。电子报送具体事项参照《关于浙江新闻奖电子报送事项的通知》。 五、奖惩办法 1、本年度浙江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奖共设12个奖,其中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7件。由省记协统一颁发“浙江新闻奖”获奖证书。 2、从复评作品中推荐杂文、文艺评论、特写、报告文学四项共10件作品参加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报纸副刊作品初评。 3、凡发现参评和获奖作品中有伪造、抄袭、修改等违规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获奖的追回获奖证书。 六、评选机构及有关说明 1、评委会由省记协和省记协报纸副刊工委聘请。 2、本届评委在评选自己的作品时,本人予以回避。 3、为便于交流经验,不是评委的报纸副刊负责人可以列席评选会议。 4、省记协与省记协报纸副刊工作委员会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省记协。 七、寄送须知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3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新大楼 联系人:林婧 联系电话:0571-85312335;13362260917 邮 箱:810039662@qq.com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省记协报纸副刊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浙江新闻奖副刊类作品报送目录 附件2 浙江新闻奖副刊类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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