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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浙江省新闻摄影作品年赛的通知

丽水记协网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 10:53:57 [字号: ]

各市记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由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浙江省新闻摄影工作委员会协办的2021年度浙江省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暨2021年度浙江省新闻摄影作品年赛评选活动将于2022年3月下旬在杭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21年度浙江省新闻摄影作品年赛评选75件作品(金奖13个、银奖22个、铜奖40个),同时评选产生年度优秀摄影专版奖10个。浙江新闻奖摄影作品评定将从年赛获奖作品中产生36个奖项(一等奖5件、二等奖11件、三等奖20件)。

  二、参评资格:

  凡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和各区县融媒体中心、以及官方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和各新闻单位主办的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态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拍摄于2021年度新闻摄影作品或其中有一幅当年完成的,并同一时间发表的新闻摄影组照作品均可参评。参评人员为从事采编工作岗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三、作品分类: 1、单幅类    2、组照类

  四、选送须知:

  1、本届继续采用先进的电子表决器进行评选,所有参评单位均将作品按照要求整理后上传统一参评邮箱(上传文件必须含有单位推荐的《参评目录》(附件1)、每件作品填写的《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电子版或网页截图以JPG格式保存)。单位参评目录(附件1)、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翻拍或扫描。本次评选不收取参评费。文件请注明某单位参评作品。上传作品邮箱:jxsyj001@163.com

  2、报送的作品必须遵循新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任何用PS技术修改后影响内容真实性的照片;单幅的拍摄须为一位作者完成;组照如有三人或以上署名视为集体共同完成,参评作品的编辑单幅为一位编辑,组照可两位编辑,但要有刊发记录。参评单位选送作品总数不得超过单位摄影记者人数的一倍,个人最多限投3件作品参赛(若发现多送,秘书处将按顺序取消后面作品),其中每个组照作品视为一件作品;组照最少不低于5张,最多不能超过8张,每幅均需标记顺序代码,并有总说明和分说明。

  3、以各媒体单位集体投送为主,单幅作品至少要占选送作品的30%。每幅照片文件略大于2MB,JPG格式。参评照片的编号应与说明文字编号及参赛表内所填写的编号对应,说明文字格式要求为TXT文本,组照的分说明跟在总说明后,存成一个文件即可。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有公开发表的记录,并以JPG图片格式保存。

  4、所有获奖作品均将在省记协网等相关网站公示,一旦举报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5、参评年度优秀摄影专版奖需选送2021年度刊发的3个摄影专版样报或样报复印件(样报可在年会报到时上交,也可寄送)。

  6、待评选结束,工作人员统一将获奖作品报入省记协新闻奖评奖系统(各报选送前不必自行报送评奖系统)。

  五、截止日期:

  1、上传截止至2022年3月4日(希望各单位能在春节前整理好),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由于采用电子评选,后期准备工作比较繁琐,务请大家尽早上传。)

  2、摄影专版样报等邮寄请用邮政快递。寄送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迎宾大道99号:嘉兴日报集团视觉中心

  联系人: 瞿薇 13738286053    翁一群 13706598711

邮  箱:jxsyj001@163.com

  各单位若有不明事宜咨询联系:省新闻摄影工委秘书长 裘志伟(手机13805786780)。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新闻摄影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浙江新闻奖新闻摄影推荐作品目录

附件2 浙江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




〖来源: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摄影工作委员会 | 作者: | 编辑:王沁芳 责任编辑:郑亚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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