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 新闻名专栏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级新闻单位、各市记协、省记协各有关工委: 2021年度浙江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评选将于4月在杭州举行。依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2年1月修订),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浙江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是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省优秀新闻专栏最高奖。 开展这项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把做大做强正面宣传落到实处,发挥新闻精品专栏的品牌效应,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更好地发挥新闻工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作用,推动新闻工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范围 本省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均可参评。 已经被评为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和浙江省新闻名专栏奖的专栏,不再参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 三、参评要求 1、原则上以新闻性专栏为主,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 2、必须是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连续刊播登载两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 3、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 4、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四、评奖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闻作品。 2、新闻性强,内容丰富,刊播过一定数量的新闻佳作。 3、形式新颖,编排制作精良,特色鲜明,文字、声音、画面生动感人。 4、业内认同,受广大群众欢迎,社会影响较大。 五、推荐数额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含子报子刊),浙江广电集团(含各专业频道频率)各推荐3件;省新媒体专业委员会、11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各2件。 六、报送须知 1、各推荐单位需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每个参评专栏须报送15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新闻专栏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1份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样表见附件3)、1份上半年代表作、1份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下半年代表作(报刊专栏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电作品要求是代表作的完整文字稿)和1份刊播目录。代表作要求从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刊播作品中各选择1件。 3、报刊作品须附1套刊登代表作的完整样报;广电代表作请寄1套代表作复制件,代表作复制件参照广播电视作品奖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储在U盘上进行报送。一个推荐单位一个U盘,每件作品一个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报送单位-推荐单位—专栏名称-名专栏奖。 4、刊播目录要求报送连续12个月每月第2周刊播的作品标题,日刊(播)栏目报送每月第2周任意一天刊播的作品标题(样表见附件4)。 5、各报送单位须同时通过“浙江新闻奖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电子报送。电子报送具体事项参照《关于浙江新闻奖电子报送事项的通知》。 七、评选程序 1、浙江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评委由省记协聘任; 2、省新媒体专业委员会、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各自组织初评,并按规定数额报送参加复评的作品; 3、复评采取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在评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专栏。获奖专栏须达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选票。 八、奖惩办法 本届浙江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设奖不超过10个。奖级相当于浙江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专栏由省记协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送时间、地址 1、线下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电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实物材料寄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社省记协。 网络报送:各单位报送员在浙江记协网(http://www.zja.org.cn)首页登录“浙江记协新闻评奖系统”进行报送。 联系人:刘元斌 0571-85310149。 评奖系统咨询:杨仲李,13738195048。
附件1 浙江新闻名专栏推荐目录 附件2 浙江新闻名专栏推荐表 附件3 浙江新闻名专栏代表作基本情况 附件4 参评新闻专栏2021年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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