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新闻奖 新闻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级新闻单位、各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 2019年度浙江新闻奖论文评选定于4月在杭州举行。依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0年3月修订),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浙江新闻奖新闻论文评选是全省综合性优秀新闻论文最高奖。评选目的在于检阅我省新闻理论和学术研究成果,推动新闻理论创新,活跃新闻学术研究,加强新闻学术成果交流,促进新闻理论和业务研究更好地指导新闻实践,使新闻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凡2019年度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年度内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均可经各有关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参评。 三、评选类别 本届新闻论文评选共分4个评选类别: 1、基础理论:包括新闻理论、新闻思想、新闻战略、宏观研究(不包括工作部署、会议综述等文章)。 2、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编导、播音、主持、制作、版面、摄影、漫画、副刊等新闻业务各个方面论文。 3、经营管理:包括新闻产业政策、事业发展、媒体管理、产业经营、媒介市场、资本运营、物业管理、增值服务等方面的论文。 4、其它论文:包括新闻史论、新闻教育、科技创新、外国媒体、调研报告等,以及所有不能明确归类的论文。 四、评选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富有时代特色。 2、理论联系实际,对新闻实践有较强指导性,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3、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 4、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 6、未经发表的论文和发表在非公开出版物上的论文不能参评。 五、报送要求 1、务必注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基础理论类、新闻业务类、经营管理类、其它类论文,未注明者由评选办公室分类)。 2、参评论文按报纸、期刊、图书刊发原样用A4纸复印,并与《参评作品推荐表》配套装订一式15套。装订顺序为作品推荐表+作品复印件。 3、用A4纸复印同期刊物的全部目录页、图书目录页和版权页,附在《参评作品推荐表》之后。 4、论文作者署名,以报刊图书发表时作者署名为准,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申报1至3名编辑,编辑只能填写该论文刊发时编辑姓名。 5、《参评论文推荐表》须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评选。 6、同一作者的同一论文被不同的发表报刊分别报送的情况,评选办公室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 7、各报送单位须同时通过“浙江新闻奖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电子报送。电子报送截止时间3月30日24时,具体事项参照《关于浙江新闻奖电子报送事项的通知》。 六、报送数额 1、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包括所属子报子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包括所属各专业频道)各报送4篇(件)。 2、杭州市记协、宁波市记协、温州市记协各报送3篇(件)。 3、金华市记协、绍兴市记协、嘉兴市记协、湖州市记协、衢州市记协、台州市记协、舟山市记协、丽水市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各报送2篇(件)。 七、奖惩办法 1、浙江新闻奖论文评选共设15个奖,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 2、从一等奖作品中推荐2件作品参加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论文评选。 八、评选机构 1、评委会由省记协聘请。 2、评选本届评委的作品时,本人予以回避。 九、省记协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省记协。 十、报送须知 1、请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寄送至省记协秘书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各报送单位须同时通过“浙江新闻奖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电子报送,电子报送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浙新协〔2020〕2 号。 省记协秘书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社省记协。 联系人:刘元斌,电话(0571)85310149;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0年3月1日 附件1:浙江新闻奖新闻论文作品报送目录 | 附件2:浙江新闻奖新闻论文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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