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日报社、丽水市广电总台: 2018年度浙江省新闻奖评选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新协〔2019〕3号)和《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浙新协〔2019〕2号)已下发。今年新闻奖评选办法有较大变动,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根据要求做好本年度新闻奖推荐、报送工作。具体如下: 1.报送项目:浙江新闻奖有“重大主题报道”“报刊类作品奖”“广播电视类作品奖”“新媒体作品奖”4个大项以及“综合类奖项”组成。为与中国新闻奖更好对接,新媒体类作品奖由2017年度的8个子项调整为10项。 2.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类作品仍与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合并进行。 “新闻名专栏”与“社会活动奖”每两年一评,交替进行。2018年度浙江新闻奖只评选“社会活动奖”。 3.新媒体作品,丽水日报社报送3件、丽水市广电总台报送2件。 4.根据通知要求,请相关单位各推荐两名审核委员人选。人选条件:副高以上职称、不担任行政职务,具有较高语言文字水平,能熟练使用电脑网络。上述人选由所在新闻单位填写《审核委员推荐表》,单位主要领导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5日前将《审核委员推荐表》报省记协评奖办公室(电子文本发送省记协邮箱)。 5.请各推荐单位于2月28日前,将初评报送作品报送到市记协秘书处,市记协组织复评并公示。 附1.《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新协〔2019〕3号) 附2.《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浙新协〔2019〕2号) 丽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9年2月19日 报送:省记协、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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